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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如果我當時吻了她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ngeralen6789    時間: 2010-9-12 00:36     標題: 如果我當時吻了她

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。有的人,我們一輩子也等不來,而有的人,等來了,我們又不懂得珍惜。遇到一個情投意合的人多麼難得,而失去一個人,卻又是那麼容易,轉瞬之間,就會無影無蹤。

  2002年3月,和我同住的那個人搬走了。我於是在房屋中介所登記,尋找合租人。兩天之後,她來看房子,覺得還比較滿意,便搬了過來。就這樣,我和她開始了異性合租生活。

  最初的日子,我的生活並沒有發生多大的變化,每天下班之後照例在樓下的步行街閒逛,或者跑到同學家裡打牌。後來有天我下班直接回家,看到她正在做飯。香氣溢滿了整個房子。看到我,她笑盈盈地說:回來了?一起吃晚飯吧!我既驚且喜,沒有任何猶豫就點了點頭。老實說,她的手藝還很不錯。那一頓飯我一共吃了三碗飯。接下來的日子,我便經常買菜回來和她一起做飯。對於一個單身許久的人來說,這種簡單的樂趣其實就是一種家的溫暖的感覺。

  然而,沒有多久,她就搬走了。原因是她媽擔心她和一個男人合租不太方便,所以叫她搬到一個熟人那裡去。看得出來她也不想搬,可是實在拗不過她媽的百般勸說。她搬走的那天,我默默地幫她收拾東西,並將東西拌到車上去。臨走前她凝視了我將近兩分鐘,不言不語。車開走了,我回到空蕩蕩的房子,忽然悲從心生,忍不住淚如雨下。那一刻,我才發現原來自己早已經喜歡上了她……

  第二天,我給她打電話,我說我們一起吃晚飯吧。可是她卻說不行,她要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飯。我一聽如遭雷擊,當場呆住了。我萬料不到她會這樣說,因為據我所知,她應該沒有男朋友的。掛掉電話之後,我失魂落魄地在她住過的那間房間裡蹲著,一直蹲了整整一宿。

  一連幾天,我都沒有勇氣再聯繫她。可是,後來忽然有人給我打電話說要看房子。我覺得很奇怪,她搬走之後我並沒有在什麼地方登記出租呀!不過我很快便明白了:一定是她幫我去登的記!我按捺不住自己,便給她打電話。一問,果然是她。我心裡有些發酸,我說:「其實我不想再出租了,我寧願一個人住,或者,我也搬家。」我們言不由衷地隨便說了一會,忽然她說,那天她在電話裡那樣說是因為當時在上班,老闆在身邊,所以……

  我不知道她為什麼上班時間老闆在身邊就得那樣說,我也沒有問她,但是我的心裡卻興奮不已。

  我們又開始來往。我們一起吃飯、唱歌、看電影。每一次都玩得很開心。我對她的喜歡程度也漸漸昇華為愛,但是每一次面對她,我總是無法表達自己的愛意。我把苦惱告訴了我最好的朋友,他大罵我不是男人,連這點膽量都沒有,其實我又何嘗不在罵自己。尤其是好幾次我看到她滿是期盼的眼神,更是心急如焚。

  我過生日那天,邀請了好幾個朋友一起慶祝,她當然也在場。當她在摺摺的生日燭火中微笑著面對我,將一條珠鏈子戴到我的脖子上,我完全沉醉了。朋友們在旁邊有節奏地擊掌,並叫我親吻她,但是我不是一個喜歡張揚的人,我只是輕輕地挽了她一下,沒有做出過多的親暱行為。

  一個朋友跟我說:有些話你是必須要說的,你不說,別人怎麼知道你的心思,就算別人知道你的心思,可是你如果不說,終究還是不能明確,尤其是愛這種東西。朋友的話也許是對的,但是,偏偏我覺得我和她已經心有靈犀了,不用再說,說了反而尷尬。然而,後來證明,我確實錯了。

  生日過後,我便將她當成了我的女朋友,但是我卻發現,她對我好像有點不冷不熱。後來他們家都搬到了成都,在西門買了一套房子,她也便回家裡住,我們見面的次數也越來越少了。

  2002年底的一天,我們見面了。我們照例去麥當勞吃東西。不過我感覺她好像變得有點憂鬱了,沒有以前那麼開朗。本來說好了吃飯之後一起去看電影的,可是後來她卻說困了,想回去了。我默然了,卻只好送她回去。

  下車之後,我們走了一段路,那是一條相對較冷清的巷子。我們並肩走著,我幾乎可以聞到她的氣息。她忽然說前面不遠就是他們家了。我用鼻子恩了一聲。

  她停了下來,看著我,幽幽地說:「你今晚找我出來,還有什麼話要說嗎?」

  我怔了,我忽然覺得很感傷,但我微微搖頭,說:「沒有了。」

  她依然盯著我,眼眸裡隱藏著某種東西:「你真的沒有什麼話要對我說了嗎?」

  我咬咬嘴唇,說:「沒有了。」

  「好吧,」她慘淡一笑,「再見!」

  我故做瀟灑地也說了聲「再見」,便扭頭走了。走了幾步,我忍不住回過頭來看她。我看到她呆呆地站在路燈下,孤單的讓人可憐……

  我很想跑回去緊緊地抱住她,對她說出我最深情的三個字。可是,我沒有動。我的腳像生了根。我們就這樣遙望著對方,直到我違心地揮揮手……

  我沒有想到,我真的沒有想到,那竟然是我們關係終結的一面。那天之後,有好幾天我都沒有和她聯繫,她也沒有和我聯繫。一個星期後的某天夜裡,我在百般思念之下撥打她的電話,卻驚異地發現,她的號碼已經過期……

  2004年9月的一天,我和兩個同學在市中心的一條小街上四處尋找茶樓,快到路口時,我忽然發現,她和一個男的手牽著手走著,四目相對的那一刻,我驚呆了,我幾乎可以聽到自己心碎的聲音。但是,我卻不得不裝出無所謂的樣子,緊跟著朋友的腳步,朝某茶樓走去……

  後記:

  每一次聽到或想起張信哲的那首《信仰》,我便有一種想哭的衝動。「如果當時吻你當時抱你,也許結局難講,我那麼多遺憾那麼多期盼,你知道嗎?……」是呀,如果當時我敢邁出一步,「當時抱她吻她,」也許結局真的很難講。然而,我終究沒有邁出去,緣分就這樣擦肩而過。劉若英在《後來》唱道:「後來,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,可惜你早已遠去,消失在人海,後來,終於在眼淚中明白,有些人,一旦錯過就不在……」。此情可待成追憶,只是當時已惘然。所以,如果你遇到了一個真正情投意合的人,千萬不要再錯過。記住,愛情可以等待,但絕不能懈怠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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