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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對孩子 母愛就是硬道理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lilichen3729    時間: 2013-2-7 18:55     標題: 對孩子 母愛就是硬道理

“……爸爸的面容,永遠是那麼慈祥。一年四季,就象太陽,照耀我們成長。在爸爸的心目中,兒子就象一尾龍;在爸爸的心目中,女兒就象一只鳳。爸爸呀爸爸,我要對你說一聲:爸爸,我愛你!永遠把你尊重!……”一曲終了,掌聲如雷。我感到自豪,感到欣慰。兒子的歌聲,說明了一切:我是個合格的父親,好父親;我是個擁有兒子的全部的尊重,愛戴和依戀與信任的父親。我——是個幸福的父親。一瞬間,兩年來的艱辛和勞苦都隨著兒子的歌聲而煙消雲散了。

  兒子已經11歲了,長成了小帥哥兒。鼻子和嘴象我而眉毛眼睛象他媽,看上去既英俊又清秀。然而自從我和他媽離婚之後,出現在這張小臉兒上的一切表情,就都與別的孩子有些不同了。哪怕是在他興高采烈的時候,眉宇間也總有一抹飄渺的哀愁相伴相隨。

  在兩年前,兒子一直是先唱了“世上只有媽媽好”之後再唱“爸爸我愛你”的。而現在,由於他和我生活在一起的緣故,由於我的態度,也由於那些他不能全懂但卻可以感覺到,並對他有巨大影響的原因,比如:大家對他媽的譴責……他不能唱“世上只有媽媽好”了!聰明的孩子的心思,是苦的!忽然,兒子動了一下,這一動很異樣。我循著兒子的目光望去,一望之下,頓時面頰起火,舌根發硬。

  兒子的母親、我的前妻站在那兒,正凝望著我們!

  我們對望著,這難耐的尷尬也持續著。我沒動,前妻也沒有任何表示,只是兒子的眼淚在悄然地流淌。

  ……

  “兒子,去,自己過天橋,去媽媽那兒吧!”我說。

  兒子驚異地看著我,顯然,他不相信我的話。這不奇怪,因為,這兩年來,我一直不許他媽來看他。儘管從法律上講她有看兒子的權利,但由於我及我家人的過於強烈的反對,再加上她在離婚的原因上自覺理虧,就沒有堅持,所以,她們母子見面都是這樣一望便了。

  “去吧!”我說,同時肯定地點了一下頭,並抑制不住地流出了眼淚。

  兒子向天橋走去,邁著那種本來想跑但卻不好意思跑起來的矛盾的步伐,而且,還不住地回頭看我。我真受不了他這個時候的“回頭一望”,因為,這使我覺得我做了很多的虧心事。

  我隔著寬闊的大街看著前妻和兒子擁抱在一起。我看見前妻迫不及待地,亂七八糟地親吻著兒子,我聽見兒子從沒有過的號啕大哭,以及其中夾雜著的如饑似渴的“媽”“媽”的叫聲……

  晚上,我一個人回到家裏。

  媽問我兒子哪兒去了,我說和他媽在一起。媽驚愕地張著嘴,好半天才說了一句話:“你瘋啦?”

  “媽,我爸不讓你看我,你幹麼?你幹,我還不幹?!”媽被問得張口結舌,沒等媽再說什麼,我就進了自己的房間,關上了門。

  我感到我今天的表現和感覺真是不可思議,先是讓兒子去見了他媽,後是答應讓兒子去他媽那兒住兩天,而現在因被前妻背叛而久藏心底的怨憤與屈辱竟然無影無蹤了!

  今天,兒子讓我明白了這樣一個道理:我有權拒絕一個婚姻,有能力承受失去一個妻子痛苦;但是,我無權強迫兒子拒絕他的母親,弱小的兒子也沒有能力來承受失去一個母親所給他造成的傷害。對於兒子來說,母親是唯一的,是必須的,也是無法替代的,更是永恆的!

  我躺在床上說:“母親才是硬道理”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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